疑难案子包括不一定满足条件的申请,表面上不满足条件的申请或政策上模棱两可的情况,移民局已经出具要求解释信或已经拒签的案子以及多次拒签,留下不良记录的申请人。
必须指出,上诉不是最好的渠道,而且大多数类别申请是不能上诉的,如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通常能上诉的有居留权申请,离境令和遣送令。
解决疑难案子的最好办法是在拒批前与移民官或其上司沟通,但移民局是依法办事的机构, 光讲大道理无济于事,一定要有政策依据。讲政策还是讲道理是内行与外行的分水岭。几乎所有移民公司的广告上都宣传“疑难签证”, 其实真正有能力处理疑难签证的华人移民公司在新西兰不会超过五家。
有些申请人在收到移民局要求解释信(PPI)后即撤回申请,实际于事无补,因为所有资料移民局都已记录在案。
此外没有充分的理由,求助移民部长也是 不会有结果的。不能轻信“移民部长特批”的广告宣传。
据上诉局的统计,移民局的居留权拒批案中,有大约25%有问题,40%的上诉有用(包括上诉局建议移民部长特别部分)。如果你确信移民局做错了, 应该积极上诉。
居留权申请上诉的程序为:
在收到拒批信42天内提出
以指定的方式
缴纳上诉申请费
上诉局的裁定分为:
移民官原决定正确,不支持上诉
推翻移民局的错误决定, 直接批出居留权
确认移民局原审批正确, 但是根据新的证据,应该批准居留权
确认移民局根据当时递交的材料所做出的决定是正确的, 但是撤销移民局的决定, 发回当作新的申请重审(考虑新的补充证据)
移民局的审核有错误, 但不等于该申请完全满足条件, 撤销原决定, 发回重审
原审批正确,但建议移民部长法外开恩, 特批居留权
确认原拒签正确, 但是申请人有特殊情况, 建议移民部长特批
上诉如同打官司,要有专业的理据并提供有力的证据。多数持牌移民顾问和律师实际上都没有能力做上诉案子, 要找有经验的持牌顾问和专业移民律师。
最后, 如果申请人不服上诉局的决定, 可以起诉到高等法院。 这种情况很少, 费用极高,大约占上诉比例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