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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已经于2013年12月20日关闭, 只适用在此之前递交的申请
一:已建立生意证明
申请人已经建立或者购买了新西兰的生意,参与运作管理,能提供各种企业证明(如营业执照、税务记录,员工纳税记录、企业的银行账户记录等),然后由新西兰注册会计师或律师审核并出具报告,报告中的结论认为申请人已经按照当初投资计划书的要求完成投资并运作企业(指资金到位,雇用3个本地人)。
建立生意后,可以申请2年有效的居留签证,申请人可以持此签证来往于新西兰。
二:生意规模及资金
总的投资规模达到50万新西兰元(包括购买企业的物业,机器设备等),有维持其家人在新西兰生活及食宿费用。
三:成功标准
移民局判断投资成功的标准是:一、资金到位;二、雇用<span>3个本地人。移民局对企业是否盈利,纳税多少没有规定。
四: 英语要求
主申请人及其17岁以上家庭成员的雅思平均成绩需达到四分,如果家庭成员(副申请人)达不到要求, 可以购买英语课程。目前该收费定为NZD6795,很高,是错误的,我们已经要求移民局更正。请留意我公司微博。
五:审理程序
1、申请人持长期商务签证进入新西兰,汇入资金,创立并运作生意;
2、由会计师审核并确认达到投资计划书的要求,移民局颁发2年有效的居留签证(此两年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享受和新西兰本地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
3、两年后经审核只要资金没有抽走,一直雇用3个本地全职员工,移民局就无条件颁发永久居留签证,至此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将获得新西兰永久居民身份。